泰山人才 當前位置: 網站首頁 >> 項目申報 >> 泰山人才
泰山產業領軍人才工程政策概要泰山產業領軍人才工程,是從2015年到2020年,以全省各類企業、園區、產業基地等為依托,面向海內外引進培養1000名左右“高精尖缺”產業領軍人才,集聚形成1000個左右產業人才團隊,主要包括高效生態農業創新類、傳統產業創新類、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類、現代服務業及社會民生產業創新類、科技創業類、產業技能類等六個項目。
1、高效生態農業創新類
高效生態農業領域主要包括:現代種業、高效種植、健康養殖、農產品精深加工、安全高效農業投入品(新型肥料、生物農藥獸藥、綠色有機飼料等)、智能農機裝備、高效設施農業、生物質能源、生物基材料、農業物聯網、農產品現代物流及電子商務等。申報主體為所有推進高效生態農業發展的涉農企業、省級以上示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法人制創新平臺,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與相關企業聯合申報。
申報條件:
(1)人選及團隊條件:
①擁有國際一流水平或填補國內空白的發明專利或自主知識產權的研發成果。其中,國內人才須在近5年內主持過高效生態農業方面省級以上重大產業技術開發、成果轉化及產業化項目,或領銜高層次產業創新團隊,或擔任省級以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等產業技術創新平臺負責人;海外人才須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副教授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在國際知名涉農企業擔任中高級職務,主持過與高效生態農業相關的重大科技計劃項目。
②具有高水平的研發團隊,結構合理,合作緊密。
③人才成果產業化具有明確的技術路線圖,具有較好的市場前景,能夠實現重大突破,帶來顯著經濟社會生態效益。
④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每年在申報單位工作時間不少于2個月。省外全職來我省工作,須與申報單位簽訂4年以上勞動合同。
(2)申報單位條件:
①擁有相關領域省級以上產業技術創新平臺。
②上年度銷售收入不低于5000萬元,或已獲得不少于1000萬元的風險投資,研究與開發經費占銷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③投入人才團隊申報項目的資金不低于申請省級財政資助金額。
支持政策:
①泰山產業領軍人才工程建設資金給予每名領軍人才啟動工作支持經費100萬元;省外領軍人才全職來我省工作,并與用人單位簽訂4年以上勞動合同,經認定后,再發放一次性補助100萬元;期滿驗收優秀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②省農業科技發展資金給予每名領軍人才及其團隊不低于200萬元的項目支持。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咨詢電話: 5804655。
2、傳統產業創新類
傳統產業領域主要包括:根據省政府《山東省六大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指導計劃》確定的輕工、紡織、機械、化工、冶金、建材等六大傳統產業。申報主體為主營業務處于六大傳統產業領域的企業。
申報條件:
(1)人選及團隊條件:
①擁有國際一流水平或填補國內空白的發明專利或自主知識產權的研發成果。其中,國內人才須在近5年內主持過相關產業領域省級以上重大產業技術開發、成果轉化及產業化項目,或領銜高層次產業創新團隊,或擔任省級以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等產業技術創新平臺負責人,或獲得省部級科技進步一等獎以上的獎勵;海外人才須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副教授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在國際知名企業擔任中高級職務,主持過相關產業的重大技術開發項目。
②具有高水平的研發團隊,結構合理,合作緊密。
③項目具有較好的產業化開發潛力和市場前景,能夠實現重大突破,獲得自主知識產權,帶來顯著經濟社會生態效益。
④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每年在申報單位工作時間不少于2個月。省外全職來我省工作,須與申報單位簽訂4年以上勞動合同。
(2)申報單位條件:
①擁有相關領域省級以上產業技術創新平臺。
②申報企業研究與開發經費占銷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5%。
③投入人才團隊申報項目的資金不低于申請省級財政資助金額。
支持政策:
①泰山產業領軍人才工程建設資金給予每名領軍人才啟動工作支持經費100萬元;省外領軍人才全職來我省工作,并與用人單位簽訂4年以上勞動合同,經認定后,再發放一次性補助100萬元;期滿驗收優秀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②省級工業提質增效升級專項資金給予每個領軍人才團隊200萬元的項目補助資金。
★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咨詢電話:6651205。
3、戰略新興產業創新類
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主要包括: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含新能源汽車)、新醫藥和生物、高端裝備制造、節能環保等。申報主體為從事戰略性新興產業研發和生產的各類企業,省級以上示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法人制創新平臺。
申報條件:
(1)人選及團隊條件:
①長期從事研發工作,一般應有副高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海外人才一般應擔任副教授及以上職位或其他相應職位。
②主持過省級以上重大產業技術開發、成果轉化及產業化項目;或領銜高層次產業創新團隊,或為省級以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等產業技術創新平臺主要技術負責人。
③取得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水平研發成果,研發水平居行業或領域前列。
④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每年在申報單位工作時間不少于2個月。省外全職來我省工作,須與申報單位簽訂4年以上勞動合同。
⑤所報產業化研發項目轉化成果業內認可,具有可行性且技術路線明確,能夠實現產業化且產生顯著的經濟社會生態效益。
(2)申報單位為企業的,具備條件:
①企業上年度產值或營業額不低于4000萬元,或已獲得不少于1000萬元的社會、金融投資;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凈利潤累計不少于500萬元。
②有獨立的研發機構,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例原則上不少于年度銷售額的5%(對于銷售額超過10億元的企業,放寬到3%)。
③擁有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至少擁有一項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發明專利。
(3)申報單位為法人制創新平臺的,具備條件:
①在相關領域具有較強的研發基礎和實力,相關項目已取得知識產權。
②擁有一定數量、高素質的研發人員,研發團隊結構合理。
支持政策:
①泰山產業領軍人才工程建設資金給予每名領軍人才啟動工作支持經費100萬元;省外領軍人才全職來我省工作,并與用人單位簽訂4年以上勞動合同,經認定后,再發放一次性補助100萬元;期滿驗收優秀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②根據項目實施情況給予總額不低于200萬元的科技項目經費支持。其中,對于領軍人才入選時,在研各類科技計劃(專項)項目資金超過200萬元的,不再給予與人才配套的項目經費。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咨詢電話:6651249。
4、現代服務業及社會民生產業創新類
現代服務業及社會民生產業領域主要包括:信息、物流、教育、研發、文化、旅游、養老、醫療、金融以及各種商務服務業、其他各類利用現代技術和新型業態為社會民生事業服務的服務業等;重點支持金融保險、研發設計、文化創意、現代物流、信息技術、法律咨詢、會計審計、知識產權評估等領域。申報主體為主營業務在現代服務業及社會民生產業領域的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須與相關企業聯合申報,申報主體須為企業。
申報條件:
(1)人選及團隊條件:
①研究開發的服務業商業模式、技術應用、服務產品,在國內同行業中處于首創或領先水平。其中,國內人才,近3年內須在促進服務業相關領域創新發展中做出突出貢獻,或擔任國內知名服務業企業高級管理職務;海外人才,須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副教授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在國際知名服務業企業擔任中高級職務,有主持研究開發服務業商業模式、技術應用、服務產品的經驗。
②具有高水平的研發團隊,結構合理,合作緊密。
③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每年在申報單位工作時間不少于2個月。省外全職來我省工作,須與申報單位簽訂4年以上勞動合同。
(2)申報單位條件:
①注冊登記1年(含)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②企業實際到位資金不低于500萬元,且上年度服務業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500萬元。
③投入人才團隊申報項目的資金不低于申請省級財政資助金額。
支持政策:
①泰山產業領軍人才工程建設資金給予每名領軍人才啟動工作支持經費100萬元;省外領軍人才全職來我省工作,并與用人單位簽訂4年以上勞動合同,經認定后,再發放一次性補助100萬元;期滿驗收優秀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②省級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給予每個領軍人才團隊研發實施的創新項目200萬元—300萬元的經費補助。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咨詢電話:6652573。
5、科技創業類
科技創業類重點支持電子信息技術、生物與新醫藥技術、航空航天技術、新材料技術、高技術服務業、新能源及節能技術、資源與環境技術等領域。申報主體為各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留學人員創業園、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工業園等各類園區。
申報條件:
(1)人選條件:
①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掌握核心技術,技術成果具有較好的發展潛力并能夠進行產業化生產。
②在海內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副教授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具有海內外自主創業經驗,或曾在知名企業擔任中高級職務。
③為創業企業的主要創辦人且為第一大股東,股權比例一般不低于總股份的30%。
(2)創業企業條件:
①擁有核心技術的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已處于中試或產業化階段,有良好的市場效益前景。
②擁有目標一致、結構合理、合作緊密的創業團隊。
③企業成立時間一般為1年至5年,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若企業成立時間不滿1年,須提供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
④企業實際到位資金不低于100萬元,或最近一年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500萬元。
(3)優先條件:
①創業人才已經擁有至少一項與創業企業主營業務相關的發明專利(或動植物新品種、軟件著作權等)的。
②創業人才已經獲得市、縣(市、區)及園區人才工程支持的。
③創業人才與我省本土企業嫁接合作的。
④創業企業已經獲得社會性資金支持的,包括:創業投資機構、銀行、其他類型金融機構等。
支持政策:
①獲得我省本地企業投資,共同投入所辦企業的實際到位資金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省財政給予創業啟動資金200萬元;其他領軍人才及創業企業,給予創業啟動資金100萬元,一次性撥付。
?、讷@得財政資金參股設立的創業投資機構以貨幣形式投資的,按創業投資機構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投資保障,最高金額200萬元。
③符合《山東省科技型小微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暫行辦法》條件,以知識產權質押方式獲得銀行貸款的,享受相關政策支持;以其他方式獲得銀行貸款的,按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補助,累計最高貼息金額為100萬元。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國內創業類)、市人社局(海外創業類),咨詢電話:6651249、6652415。
6、產業技能類
面向海內外遴選引領技術革新、技術改造和技能攻關的產業技能領軍人才,給予重點支持,帶動全省加快建設適應現代產業發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隊伍。申報主體為省內的各類企業、職業院校、技工院校等。
申報條件:
①具有高級技師或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職務,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等國家級高技能人才稱號,或者為享受國務院頒發政府特殊津貼的高技能人才,或者為世界技能大賽前三名成績獲得者及其指導專家。
②技術創新、攻克技術難關能力強,掌握同行業公認的先進操作法,具有絕招絕技、國家發明專利、重要技術革新成果,參與編制國家級標準工藝、工作法,取得重大經濟社會效益。
③在傳技帶徒方面做出突出貢獻或具有良好的團隊管理能力,能夠為所在單位培養出一大批技能骨干人才。
④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優先支持45周歲以下,外籍申報年齡可放寬到65歲。
⑤優先支持從省外、國(境)外引進高技能人才,引進后須全職在申報單位工作。
支持政策:
省財政對領軍人才給予50萬元的經費資助。其中,20萬元為人才津貼,每年撥付5萬元,直接撥付給本人。20萬元為團隊資助經費,每年撥付5萬元,撥付給用人單位,由領軍人才支配使用。在用人單位設立省技師工作站,按技師工作站支持政策給予一次性10萬元經費資助;用人單位已設立省技師工作站的,除享受技師工作站支持政策外,再給予一次性10萬元經費補助。